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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六人帮系列 > 第一章 人命关天

第一章 人命关天(4 / 16)

亮,谁杀人谁救人谁充好人,肚里分明,只明着说的时机未至,只好私底下破口大骂。暗里期待报应,表现上唯唯诺诺,忍辱负重,装聋扮哑,俟有朝一日翻身变天时再说。

人们就是这样子,混乱了那么多年,对时局时势,总有一套应对法子。

不管有多冤,陈剑谁、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的处境都可谓恶劣极了。

三家血案一起,警方立即根据“线报”,把陈剑谁等五人抓到了“巴打寮”(警察局)

的重案组调查科。

偏是这几宗案子又耸人听闻,令人侧目,警方当然要严办也速办这三起血案,陈剑谁、史流芳、牛丽生、骆铃等人“罪证确凿”,而且又是“外国人”,即给扣押起来,就难免陷于“关起门来打狗”之境了。

——为了使罪犯招伙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点“苦头”。

这“苦头”可决不止一“点”:虽然这种“苦头”普通人只要吃一点,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因为了他是“本地人。”

——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触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交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出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

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犯罪”认罪,转为“污点证人”。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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