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孟华无暇与他们细道其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点了四个人的穴道。这四个人本是大狼部酋长手下的头等卫士,但碰上孟毕这样的高手,印是毫无抵抗的余地。他们的刀枪还未来得及举起来,便一个接着一个的“卜通”倒地了。孟华笑道:对不住,委屈你们在这里躺两个时辰。”幸亏谷中只有这四个巡逻的回兵,并没打草惊蛇。
孟华施展轻功,借物障形,直奔“狼窝”山上险要之处,虽然没有哨岗,却也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直上山头,连过十几座哨岗,都没有被人发现。”
天色已黑了。这晚的天色倒是很“好”,无月无星,有利于他偷入堡垒。不过,在他获得意外的顺利到达堡垒之际,心中却是忐忑不安:“尉迟大侠此刻不知如何,我会不会来迟了呢?”
尉迟炯怎么佯了?
此际他正在和天狼部的首长把酒言欢。他是在主人为他而设的按风宴上。
他和天狼部的酋长谈得很是投机,酋长慷慨激昂,发誓与义军联手抗清。
他经过十个部落,十个部落的酋长都是和他说的差不多同样的话。倘若勉强要找不同之处,只是这个天狼部的酋长说得更加漂亮,更为动听而已。
他本来是个精明老练的人,但可惜正因为他习以为常,以为这个酋长和他拜访过的那十个酋长都是一样一是以身陷危机,竞不自知。
酋长一拍‘乒’,两个仆人走了出来。一个捧着漆盘,盘中放着一壶酒,一个捧着一块折得厚厚的红布,上面放着一把尖刀。
天狼部酋长肃立说道:“难得尉迟大侠不远千里而来,帮忙我们抵抗满洲鞑子。请干一杯血酒,祝贺咱们定盟。”
“杀血定盟”是一种很隆重的誓约,在喝过血酒之后,双方订约之盟便算告成。如有背约,必遭天谴。所以这杯血酒,尉迟炯是非喝不可!而他当然也是以十分愉快的心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