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为定!”
两只巴掌“叭”地握在一块,余矮子抬头一阵子怪笑,道:“老哥,不瞒你说,这几年兄弟很练了几手绝活儿,我这三个弟子,都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正好让他们长长见识,咱们今天先休息一天,明天咱们就会会司徒火,倒要看谁强谁弱?”
说到这里,只听见一声嘹亮的鹰啼发自余烈身后,遂见余矮子怪声笑道:“我几乎忘了这个小畜生,大概是饿了!”
两只手向后一掠,已由长衣下摆里抖出了一个金丝鸟笼子。
那笼子里叽呱乱叫,上下蹦跳着一只金色羽毛的小角鹰!
那是产自青海的一种特别飞禽,属于鹰之一种,但是如果严格推敲,却是绝不同于任何一种飞鹰,它的体质较鹰至少要小上一半多,而且生活习性也不类同。
最大的差别是鹰类是猎食其他禽兽,但是这种小角鹰主要猎食对象却是同类的鹰—
—无论何种类的鹰,都是它喜欢的美食。
由于这种天性使然,是以养成它超卓任何禽类的秉性,疾猛凶厉,在禽类中可谓之狠矣!
“铁斗笠”余烈自从获得了这只小角鹰之后,视为瑰宝,加以驯服后,亲自调养,日久竟成为他用以制敌的一支尖兵,当真是厉猛绝伦!
这时众人看时,发觉出这只鹰大小如雀,比金丝雀稍微大点,嘴弯爪利,全身羽毛闪闪如金。
谭雁翎哪里知道这头小角鹰对于余烈之重要,尤其是对敌时相辅之重要性,更是外人难以想象!
当时余烈持着鹰笼子频频呼食,谭雁翎乃率同着对方一行师徒四人离开花厅,来到了事先早已备好的待客宾舍!
那是一座十分洁净的阁楼,楼下有宽阔明亮的厅堂,楼上是五间设备精致的起居室。
这一伙子宾客,暂时就被安置在这个迎宾馆内,成为谭宅的贵宾。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