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吾一听盛氏双英来到了岳州,顿时大为振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一仰脖子,咕噜干下了一满杯酒。
张老板又为他斟上了一杯,笑逐颜开地道:“这就好了,要是他们兄弟肯出面,那小子八成是死定了!”
老长兴布号的马二东家,叹了口气道:“不管是谁,只要能够把那个怪小子除了就好了。”
曹典史吃了一筷子凉粉,忽然问道:“那家伙到底长的什么模样?”
“什么样你还不知?”刘吾形容道,“挺高的个头儿,留着一条大辫子,三十七八岁,听说长相倒是挺不赖,只是专干杀人的绝活儿——最奇怪的是,这家伙穿的那衣裳,也很不一般!”
曹典史道:“怎么个怪法?”
“嘿嘿……”刘吾冷笑着道,“湖青色的长大褂,前心后背上绣着一轮大太阳——
你说这是个什么打扮?”
他刚说到这里,忽然像中风似地呆住了,两只眼睛睁得又大又圆,直直地向前面看着。
同桌四人看见他这副模样,不禁相继一怔,俱顺着他的目光向同一方向望去。
这一看,不当紧,四个人都愕住了。
其实,何止是他们这一桌上的人怔住了,所有座头上的客人也都怔住了。
在极为短暂的时间里,楼堂上忽然变得鸦雀无声,一片静寂!
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因为多了一个人。
那个人,直登上楼板,缓缓向食堂走来。
众多的眸子,就像是忽然看见了魔煞,目不交睫地盯视着他。
这个人显然就是刘吾所说的那个人——挺高的身材,长眉毛大眼睛。一条大辫子由后肩甩向前胸,油光水色的,就像是一条巨蛇。辫梢的顶头,用红线绳结扎着,还坠着一颗光华四射的明珠。
最令人惊奇的,是他那一身奇异的穿着:一袭湖青色的长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