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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骑士方猛然清醒,一阵滚滚尘埃几乎淹没了他。他剑眉一皱,收起手卷自语道:
“快到站头了,何必赶得这么急?”
他轻拍马颈,乌锥马向前冲,要脱离随车卷来的滚滚黄尘。
车窗拉开了,窗口出现一张俊秀的面庞,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驰来的神骏乌锥马顶门呼啸而过,用打雷似的大嗓门叫:“勒缰!”
乌锥马倏然止蹄,屹立如山。人与马浑如一体,如同凝住了。
黑衣骑士的目光落在车窗口,心说:“这位豪门子弟,到底是男是女?”
是个不男不女的人,唇红齿白;脸蛋白里透红,细看小嘴,嘴上无毛。但却戴的是逍遥巾,穿的是绿底团花博袍。那双清亮的大眼,放射出慧点、傲慢、唯我的光芒。看年纪,约在十七八,是个在豪门卵翼下长大的富挎子弟。
那年头,富家子弟喜爱章台走马,教坊逐花,讲的是风流倜傥,娇生惯养,游手好闲,香草薰衣,头面传粉,出门香香地、娇娇地、弱弱地。如果有人竟然雄伟狂放,粗气豪爽,反而成了怪物,不然必定是所谓下等贩夫走卒狗屠之辈,决非豪门贵族的子弟。
黑衣骑士的目光,又落在怒目相视的车把式身上,不由一怔,付道:“晤!我好象听说过这个人,怎么居然做起赶车的来了?”
江湖人如想出人头地,必须精明机警,耳聪眼明,与对方一照面,便得将对方的面貌特征记下。这位掌鞭的虬须暴眼固然易于记忆,而左耳垂下的那颗青毛大痔,却是特殊的记号。但由于虬须厚而浓,如不留心,便难发现。
他淡淡一笑,手搭在判官头上,打量着车内的少年人,不言不动静候变化。
他这种满不在乎,以不变应万变的冷淡表情,反而令对方大感意外,双方皆不发话,僵住了。
尘埃渐散,车厢内的美少年终于忍不住了,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