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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3 / 15)

如一座宝塔一般!

他不用说是花字门的总监赛弥勒甄兆五了。

赛弥勒甄兆五以五尺阔剑,和万里飞虹秦魁元的七尺长剑,在前面大天井中动手。

这两人在先前的一两百招之中,简直不像动手,两人斜斜相对,中间至少有一丈六七的距离,两柄剑即使全伸直了,也差上一大截。

一个长剑斜指,一个阔剑平封,遥遥作势,好像只是摆个样子似的。不但跨步举剑,都十分缓慢,而且每一招只使到一半,便自换招。有时甚至连半招还没使到,才一亮出,就立时变换招式。

这在外人看来,两个人一东一西,绕着圆圈,遥遥比划,好保各练各的,互不相犯。

要是互不相犯,还叫什么比试?何况两人这场比试,赌注是一只武林中人垂涎的“修罗玉碗”。

这不但是玉碗之争,而且还关连着一个“名”字。

武林中人,头可断、血可流,对性命似乎并不重视,但对“名”字,却看得比性命还重要,所谓“树的影子、人的名儿”,“豹死留皮,人死留名”。

豁达的诗人,固然有:“何用浮名绊此身”。但人生在世,真正抛得开浮名的又有几人?

万里飞虹秦魁元自然不能落败,因为落败了,不但“修罗玉碗”得拱手送人,而且他珍惜了一生,得来不易的晋南大侠的一世英名,也得同时付之东流。

赛弥勒甄兆五更不能落败。

落败了,他赛弥勒三十年盛名,毁于一旦不说。“修罗玉碗”是花字门志在必得的东西,决不能容它落人旁人手中,他败了,花字门自然永远不能再向秦家堡索取此碗。

还有一点,就是动手的虽然是他赛弥勒甄兆五,但他是代表花字门和万里飞虹秦魁元动手的,他败了,岂不等于花字门的落败?有这许多原因,他如何能败?万里飞虹不能败,赛弥勒也不能落败,那么谁能落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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