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了,在早已派人暗中盯着他俩,确保他俩跑不了的情况下,于袁二人的手脚自然也渐渐放开。
不同于刚开始的担心打草惊蛇遭受反扑,在理清他俩犯罪脉络,只还缺少关键『性』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于袁二人已经扭转了思路,试图『逼』他们父子俩孤注一掷,自己将犯罪证据推到警方面前来。
等的,就是他俩狗急跳墙——不论是做点什么出格的举动也好,干脆直接收拾东西开溜也罢,想办法销毁罪证也没关系,乃至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试图找出保护自己的法子以对抗xing jing执法,都是于袁二人想看到的。
只要他们有所行动就好了,一动,就会『露』出破绽,且根据这个破绽,大可顺藤『摸』瓜往下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是这个理。
就是不动,也没关系,继续慢慢往下查就是,总能挖掘出足够的证据,毕竟纸包不住火。
再者说,温杜成渎职,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于辰随时刻意将本案移交给检方职务犯罪侦查处或反贪局、反贪侦查处侦办,百分百能将温杜成拿下。
只要拿下温杜成,温德康多年经营便将彻底毁于一旦,且没了温杜成的掩护,想搜集他犯罪的证据还难吗?他还躲得掉?
事实上,此时此刻,若想拘捕他俩,于袁二人现在就可以动手了。之所以想等待他们自己『露』出马脚,原因就在于,现在掌握的线索与证据越多,审讯的时候就越轻松。
没办法,实际审讯过程,就是警方与嫌疑人的相互试探与心理上的相互倾轧,若嫌疑人难缠的话,审讯便可能进行的异常艰难,甚至持续许久。
看守条例为何会对尚未被批准逮捕的嫌犯的刑事拘留期限做出“一般情况下最多七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三十天”的规定,也在于此,许多嫌犯被拘留后,不是一次两次审讯就能拿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