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坦。”
琅华立即起身,连斗篷也没穿就要出门去,萧妈妈跟在身后,“大小姐,这可使不得,您穿了斗篷再走,万一您病了,老太太会更难过。”
琅华站在门口木然地让萧妈妈服侍着穿了斗篷,“镇江许多郎中都在这里,你将祖母的症状告诉他们,看看他们谁能医治,如果能治好祖母的病,我们顾家必有重谢。”
萧妈妈点点头,就要去大殿。
一个声音忽然冒出来,“大小姐何必舍近求远,令祖母的病如果老夫治不好,就没有人能治了。”
琅华转过头去,那人扯了扯身上的青蓝长衫走出来,虽然经过了梳洗,却还是改变不了邋遢的模样。
琅华前世只是知道,他因为相貌丑陋不堪且胆小如鼠,一直都不被太医院重用,后来沦落去了广惠司,不到三年又被广惠司驱逐,要不是朝廷编《医典》陆瑛也不会找到他。
但是在琅华心里,要说大齐哪个郎中最有本事,那就是他——胡仲骨。
胡仲骨目光闪烁,“我也不要什么报酬,只要大小姐将药师琉璃光如来跟您讲的药方,都告诉我就行了。”
这是一笔很合算的买卖,也不知道顾大小姐肯不肯答应。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顾大小姐在大殿上背的那些药方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胡仲骨有些不安地握着拳头,他也是被那些药方冲昏了头,顾家人怎么可能答应呢,像他这种人,不会有人认为他医术高明,更不可能拿那么好的东西来换他上门治病。他从前不求报酬给一位大人治病,那位大人病好了之后,却将功劳算在那些堂医身上,他不过辩驳了几句,就被堂医嘲笑像个太监似的,却又没有太监的面皮,将来不过就是个废人,他救了人还受到如此奇耻大辱,他以为再悲惨也就是如此了,谁知道他前脚踏出那位大人家的宅院,后脚就被掳走打断了腿骨,泼了一身的屎尿,他缝合自己皮肉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