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儿麻烦,例如闻人。
于是,这枚血玉扳指也遭到了激烈的争抢,最终被闻人给拍了下来。
他把血玉扳指戴在左手拇指上,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着扳指缓缓转动,将有血的那一面调到了拇指外侧,有一半的殷红露在上面。
这枚血玉扳指着实好看,羊脂白玉,白的温润通透。
就是因为这白玉的温润颜色,显得那原本并不算多的殷红格外的鲜艳刺眼。
白上的一抹红,带着鲜艳却刺眼的忧伤,仿佛从上面有一股血腥气味冲进鼻中。
红色渗进白玉之中,表面光滑的没有一点瑕疵磕绊,仿佛那里面的红就是天然形成。
闻人就从来不信这些,那天他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看着这枚血玉扳指就别不开眼,死活都要把它拍下来。
现在看着这枚血玉扳指,他心里的无聊与***动更胜。
“咳!”闻人干咳了一声,才故作不知的问,“宁婉啊,你可真是稀客,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哎对了,云卿呢?他没跟着你一块来?这可不是他的风格啊!”
只是闻人着实没什么演技,表情太过浮夸,那故作无知的模样骗不了任何人。
宁婉也不生气,跟着萧云卿久了,对闻人这个人的性格多少也有些了解。
最开始,宁婉也十分的不理解,堂堂闻家少主怎么会是这么一个极品性格。
萧云卿的一句话,便让宁婉淡定了。
萧云卿说,他二由他二,只要不流.氓。
想到萧云卿这话,宁婉情不自禁的低头无声轻笑,可是也正因此,想到萧云卿如今的处境,她的表情又黯淡了下来,方才才恢复的一点点光彩也消失不见。
看宁婉这样,闻人挠挠头,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发现在这时候再跟人装,也确实是不大合适。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