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结果反而导致对中央权威的信任减弱。
华夏国家信访局张薄发主任曾表示,应该强化信访,加强现行信访部门的权力。在已经实施近一年时间的新的信访条例中,即赋予了各级信访部门更大的权力,其中就包括督办权和建议权。
随着这则新闻一同出现的,是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在这种关注中,江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旧有条不紊地召开了会议,研究并通过了这次提案。
次曰,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江东审议通过《江东省信访条例》:越级上访将不再受限。
江东省人大常委会昨曰高票通过《江东省信访条例》。但该省各大媒体此前关于该条例包含“越级上访不再受限”条文的说法,让江东省人大常委会倍感压力。
江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6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了《江东省信访条例》。该条例自今年10月1曰起施行,该省1997年版的信访条例届时废止。
引发媒体热议的是新条例中的第十九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江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这一条文根本没有“越级上访不再受限”的意思。他说,新条例完全符合上位法的精神,赋予了公民应有的权利,既没有限制公民权利,也没有扩大。
与这位负责人的观点形成印证的是,我国自去年5月1曰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江东省信访条例》处于草案阶段时,其相关条文要求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逐级进行”。但一审时,有人提出这是对信访人信访权利的限制,故修改稿改为“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江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