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金币,回来就应该老老实实的韬光隐晦一段时曰,现在倒好,什么都还没做呢,就要去沙漠里转悠,都是在沙漠边缘生活了几乎一声的人,哪里会不知道沙漠的可怕,自然会拦着孟翰进去冒险。
孟翰看着两个担心自己的女管家,心中却有不同的想法。这次出去,让他再次的感受到了一种不同的滋味。这种感觉很矛盾,一方面,孟翰认识到,如果手上没有滔天的权势的话,哪怕是高手,就算是大魔法师,也不过就是那些大人物一句话就能牺牲的棋子。另一方面,哪怕有滔天的权势,如大公陛下这种,在公国内已经无出其右者,但是,在面对一个精灵族的法圣和几十位剑圣的时候,依然脆弱的比初生的婴儿好不了多少。
这次特殊的经历,也让孟翰明白,自己不管在哪方面,都还只是最底层的。虽然暂时赚了许多钱,这些钱可能够几千甚至几万普通人过着一辈子幸福的生活,但是,还远远不够。
现在要做的,不仅仅是争取更高的地位,还有,是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如果要说哪个排在前面的话,对孟翰来说,无疑是要提升实力。不管怎么样,哪怕实力只高出一点点,就能为自己多争取一点点活的更好的机会。
这种情况下,沙漠之行,就成了孟翰的首选。两个女管家虽然都否决了孟翰的决定,但是,孟翰并没有轻易的改变自己的主意。
“大人,那你至少要把侯爵大人的丝绸生意先安顿好吧!”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孟翰,格瑞丝马上换了一个方法。丝绸生意拍卖之后,孟翰需要交付,这是正事,孟翰也必须先处理这些事情。这样一来,就可以争取到少许的时间,哪怕孟翰坚持要进沙漠,也可以从容的准备。
“说的有道理。”孟翰点了点头,暂时同意了格瑞丝的说法。不过,这种安顿,实际上很简单,孟翰要做的,只是把精灵族送过来的生丝处理成熟丝,然后分一半给侯爵大人就行,纺织方面,相信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