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又慢了下来。幸亏最后买家的表情让老汤姆意识到了吃亏,否则的话,突然之间狂赚十倍的他说不定会兴奋过度而休克。
“什么东西,要二百枚金币?”周围的人纷纷围了上来。既然交易已经达成,不妨碍这些人看一看。
买家很得意,把自己刚得到的丝绸小心的亮出一点,给众人分看。能在这里主持收脏的,基本上都是识货的行家,丝绸的那种独特的触感一入手,众人马上知道,这东西,绝不是普通的布匹。
“这叫什么?你还有吗?”第一个摸过丝绸的家伙,飞快的离开了那边,冲到了老汤姆面前。
“这叫丝绸。”老汤姆下意识的回答道,然后他听到了后面的那个问题,精神一阵,立刻忙不迭的点头道:“有!有!还有,你们等着,我马上去拿。““我也要!我也要!“老汤姆的话音刚落,周围的一群买家已经围了过来:“我高价收购。“老汤姆一路上的担忧和沮丧已经被狂喜所替代,飞快的胡乱答应几声之后,马上离开了酒馆,甚至连在暮光城修整一两天也顾不得,急匆匆的准备好给养,飞快的冲进了沙漠。让那些本打算跟着他看看那些东西在什么地方的家伙们全部都傻了眼。
被巨大的财富刺激的老汤姆,用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穿过了整片沙漠,再次出现在黄沙镇的时候,直接引起了沙漠淘金佣兵们的疯狂。
从领主那里用二十枚金币买的丝绸,穿过沙漠之后直接卖了二百个金币?这种事情,比起进沙漠里寻找那个虚无缥缈的藏宝来说,更具备可艹作姓。而且,这不是传说,而是有人亲身试验过的。
当时嘲笑过老汤姆的那些曾经有机会的佣兵们,现在肠子都快要悔青了。老汤姆归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孟翰那边直接多了无数人,排着队想要孟翰出产的丝绸。
等待老汤姆消息的这段时间,孟翰的纺织作坊已经积累了不少货源,原本以为还能够支撑一些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