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总部外。
李东告别了杜娟,上了车,李东脸上带着一些凝重。
控制国美的脚步,从现在便开始了!
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一般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两种方式。
此刻,李东采取的自然是第二种方式。
要约收购在目前并不合适,一方面国美停牌,另一方面要约收购的限制性比较大。
按照规定,要约收购是有时间限制的,少则30天,多则60天。
另外,持股每增加5%或者减少5%,都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还得书面通知所有股东。
而且要约收购还有一个限制,采取所谓的价格平等原则。
也就是说,哪怕是最小的股东,你花高价从他那边收购了股份,接下来,面对所有的股东,你得必须采取相同的高价。
哪怕之前达成协议的股东,也有权利要求你补足差价。
这对李东而言,是绝对不可取的。
他给沈雪华那边采取报价300亿,2%股份,给了6亿资金。
一旦按照法规进行,那李东接下来还得补足富康24亿,补足国美这边24亿,瞬间就多了将近10亿的支出。
这还是目前,接下来和其他股东的谈判收购,也会造成价格上涨,其中差距可能高达百亿之上,李东自然不愿意这么干。
这些限制条件,让李东目前无法进行要约收购,只能采取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比要约收购就简单多了,收购方和股东私下交易,私下谈判,价格方面那都是自己谈,和第三方无关。
这是其一!
其二,不同于要约收购持股达到5%或者每增加5%都要发布公告并且通知所有股东。
协议收购,对信息披露放的条件要宽一些,持股30%以上才必须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