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
远方大厦,灯火通明。
会议室中,人满为患。
除了几位董事,还有法务部、财务部、远方城项目部、东宇地产运营部……多个部门主管员工都在。
从下午三点钟,众人就这份协议,商量了足足五个小时。
袁成道看了看时间,轻轻敲了敲桌子,等会议室安静下来才道:“诸位,还有什么疑惑吗?”
远方城项目部的一位主管皱眉道:“袁总,疑惑还是有的。
最主要一点,协议限定,半年内投资方不得撤资,不得转卖所有权。
这点,没什么问题。
可半年后,协议没做规定,如果半年后,对方违约,资金不到账,转卖所有权,甚至是中途强行撤资,我们完全没办法。
这份协议,实在是有些太不公平了。
远方的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证。
还有,远方城项目太过笼统,具体怎么开发,怎么投资,也没做范围的限定。
比如说,对方这次要求,一期款项用于京城项目的投资,我们居然就答应了?
要是这样,没钱开发其他远方城,两年后无法竣工,那我们难道还要赔偿对方损失?
总之,这份协议,我觉得漏洞比较多。
当然,大体上我没什么疑问,只要集团同意,引入合作商也不失为一条好办法。”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接着财务部的副经理也道:“另外一点就是,第二期款项,半年后到账,是不是有些太迟了?
一期对方支付50亿,40亿是属于集团资金。
真正属于项目开发的资金只有10个亿,这10个亿维持京城项目开发,那是绰绰有余。
可其他地方呢?
其他地方,如果半年后款子到账再开发,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