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高要求,往往都需要雄厚的资金做支撑。
捷利康给出的1000万美元的合同,几乎能够完美的解决杨锐的难题。
辛普森杀妻案也就吃掉了辛普森1000多万美元,专利权的案件往往耗资不菲,但1000万美元的预算还是太多太多。
加上杨锐的前期准备充足,可以说,杨锐拿了这1000万美元,就已经拽住了PCR的尾巴。
不过,杨锐尽管经常过度准备,但为此而准备到1400万美元,自觉还是有些太多了。
本杰明的律师事务所虽强,本杰明的收费虽高,但感觉也没有强和高到这种程度。
另外,杨锐还不想浪费自己拿出来的催化剂。
他拿出来的催化剂确实是相当厉害的催化剂,这样的催化剂,售价1000万美元都可以说是贱卖,它的正常研发成本都可能是数百万美元,消耗上千万美元也不奇怪,若是只卖1000万美元,科研机构还不如改卖茶叶蛋算了,那玩意的利润更高。
催化剂这种东西,杨锐的确是能随随便便再拿出三两个的,但必要的解释还得花费不少时间,而且,他也没理由放弃此项催化剂的利益。
因此,即使弗兰奇告诉了他底价,杨锐依旧没有放弃分红权的要求。
弗兰奇没有得到总部的指示,同样不能松口。
唯一令弗兰奇欣慰的是,杨锐始终在与他进行谈判,并尽量避免与韦尔斯的接触。
这种做法,在韦尔斯眼里,就变成了杨锐因为避嫌,反而与之疏远。
面对此等局面,韦尔斯还真是干着急没办法。
相比之下,提出追加5%分红的杨锐狮子大开口以外,倒是并不着急。
他手里的资金一时半会是用不完的,捷利康却是先签约先赚钱,日本人给他们的压力并不弱,毕竟是常年浸淫医药领域的传统医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