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从托尼对整个案件的熟悉程度上来看,这应该是一起犯罪手法单一的连环杀人案,不然后赶到现场的托尼不太可能对案情了如指掌,谁也无法在看到尸体的那一刻就知道那从未出现任何异常的肚子里是否藏着一条鳝鱼。可从托尼的表情上来看,他就是早已经确定了这个结果。可能从艾华德到伍德的案子都是这么一脉相承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托尼每次踏入犯罪现场的时候都如同踏入了一个极为熟悉的环境之中。
那么,什么人喜欢重复。一点都不追求改变呢?
周末在那张白纸下又写了几笔——老人。
年轻人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也更喜欢完善自己,老人却不会这么干,老人在碰到任何事件的时候都会在自己的漫长人生经历中寻找类似的经验,一旦找到,他们会用最简洁的手法将这套经验转换成对解决问题的方法。多起杀警案就是连环杀手的经验,有了这些经验,他可以不耗费任何心力的走入下一个目标的屋子,以最熟悉方法进行早就实施过无数次的罪恶,然后,静静的坐在沙发上欣赏着,绝不贪图享受的为自己点上香烟或从死者的冰箱里拿出一瓶冰啤酒,因为他知道,那会让现场看起来非常不和谐。只要在现场做出任何一个多余行为就会给警方留下一条新的破案线索,这不可能是一个新手所能掌握的。
等周末在想下笔,就自己所看到的东西继续写一些什么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了这个杀手的厉害之处!
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分析了!!
即便是给了他一份鉴定科的报告和法医报告,能得到的信息也不过是死者死前被注射过大量毒品,手脚有过被捆绑的痕迹,最多,为了让死者老实,很可能后脑遭到过钝器重击,可这些东西在凶手不留下指纹也不会在犯罪现场有任何多余动作、将整个案情处理的像是去kfc买炸鸡一样简单的时候,那个很可能不存在凶器的现场会让任何调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