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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大明帝国的法制精神(2 / 5)

决书。

“倭国为大明属国,倭国人民亦为大明子民,倭国天皇谋逆作乱,志村文雄不思忠贞报国手刃逆贼,反助纣为虐戕害无辜,当按大明律**条以附逆罪论处,现判决如下,判处志村文雄斩首,即日执行,同时剥夺其大明帝国子民身份。”

好吧,大明帝国国会至今还没研究出新的刑法,主要也是在这里没什么用处,那些国会议员们忙着各处建设呢,哪有功夫坐一块儿研究什么法律,除了一部宪法必不可少之外,其他法律都是暂时按照大明律,再说怎么判还不都是杨法官一句话。

志村君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悲愤地呜呜一阵,紧接着就被拖了出去,后来杨丰才知道他是因为咒骂那些狱警,结果舌头让那些家伙给割了。

下一个是绫部橘树,他是四一年的关东军副参谋长,这个就不用说了,有罪,拉出去上断头台。

大明帝国特意为他们新建了一座断头台,既然是按照大明律,那也就没有枪决一说了,可拿刀砍脑袋毕竟过于野蛮,断头台就文明多了,要说断头台也是野蛮人才用的,那就得好好研究一下它的起源地了。

绫部橘树完了是原鼎三。

他是四一年时候的中国方面舰队副参谋长,倒不是因为这个罪名被处决,毕竟都四一年了倭国海军基本很少跟光头佬打交道,他被处决是因为淡马锡大屠杀,作为倭国海军第十二特别根据地司令官,他在一年多时间里可没少祸害淡马锡华人。

实际上淡马锡华人对这些倭军将领的态度都是一个字,杀!

毕竟这些家伙都是第七方面军的,这些年可把华人欺负狠了,对杨丰从淡马锡邀请的陪审员们来说,大屠杀对他们倒不是很切齿,这些家伙都是资本家大地主,倭军大整肃一般整肃不到他们头上。这些人切齿痛恨的是香蕉票,多少人被这东西搞得倾家荡产,到现在几乎所有资本家手里都还有一堆只能烧火的香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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