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走了。
这里的‘对方’不是对方,而是慕少安给他起的代号。
之所以如此,是真名的威力太大,以慕少安法则真神的名义身份,每思索一次或者每说出口一次,都要灵魂战栗32秒。
扣除在其中所能获得的各种好处的话,这简直就是最顶级的酷刑。
他才不会这么折磨自己呢。
对方如何走的他不管,也管不着,说起来他和慕少安才是真正大赢家,嗯,慕少安是蹭了个顺风车。
对方不知用什么方法布局筹谋,让两个法则真神同归于尽——未必是同归于尽,也许是对方强行让他们同归于尽的。
于是最后对方获得了两具法则真神的尸体。
至于慕少安,因为无底洞的存在,几乎吸纳了那香火神国80%的信仰神力,又吞噬了近乎百分之六十的两位法则真神在战斗过程爆发的法则潮汐能量。
这很赚的,直接就让无底洞升到了Lv2级。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慕少安全程都在打酱油,他什么都没做,从付出和收益的比例角度来讲,一百个对方也比不过他。
总之,他们就这样瓜分了两个法则真神的遗产,对方获得足够的补给,前往那条路途遥远,艰难险阻不知有多少的幸福彼岸。
嗯,慕少安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如果真的要形容的话,就可以把他所在的域内万界看成是一本书,他是书中的主角,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给别人看的,这个别人,就是某某一族,而某某一族所在的地方,就是对方要去的幸福彼岸。
这是一个很荒谬的理论,就如同对方坚信有无数个域内一样,每一个域内都是一本书,每本书的主角,配角,都是在拼命的,疯狂的,想尽一切办法的从书中挣脱出来。
只不过成功者寥寥,而且天机不可泄露。
所以之前慕少安和对方谈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