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李凯顿时兴奋了起来,连忙抄起他的狙击枪,爬上天台。
“张楠你去协助他!务必一击即中!”
“明白!”
李凯的M12狙击枪口径为12.7毫米,属于大威力反器材狙击步枪。由勃朗宁设计,本来是对12.7毫米M2重机枪的减重改良版,因为重量比M2轻很多,因此可以用于单兵携带。最初的用途是中华帝国蓝军部队在演习中用来对抗中华帝国红军部队的战车,因为12.7毫米钢芯穿甲弹可以穿透陆军的M10式战车,作为反战车器材枪。
作为中华帝国专业的“找茬”部队,蓝军部队全部由特种兵组成,专门针对帝国陆军的缺点进行打击。在一次演习中,蓝军特种兵马平上尉在使用反器材步枪攻击红军战车时,由于距离太远,目视看不清楚。距离近时,战车上的短管火炮和重机枪威胁太大,于是马平大胆的将狙击镜首次绑在反器材步枪上,结果实现远距离狙击战车的战例。
此后,帝国陆军部便在M12反器材步枪上面安装了10倍瞄准具,由于12.7毫米步枪弹的重量大,弹头存速高,在1200米外依然能够拥有超音速度,因此可以用于攻击战车、军车和卡车等目标。
中央情报局的李凯就是特种兵狙击手出身,退役后加入中情局,作为执行者,他的武器依然是狙击枪。不过,他个头高,身体强壮,不喜欢用传统的7.92步枪弹,特别中意大口径狙击枪,于是中情局武器部给他配备了M12反器材步枪,用于暗杀汽车里的重要目标。
由于是特种作战,李凯的反器材步枪使用的子弹也是特制的。击中目标后爆炸,不会存留弹头,不给敌人反推断的机会。
当然,李凯选择M12狙击步枪的跟他的姓格有关,他喜欢嗜血,普通狙击枪子弹打中人体后不过是个小血洞,最多碗大个窟窿。但是M12狙击步枪的子弹为点五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