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抢断。
“还‘我’?背背哥,您老人家别盯上我不放啊,我肯定是宁死不从的。我跟你说,石纹真的不错,细皮嫩肉的。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反正你们在咱们国家也领不了结婚证,而且你也不是石大嫂最痛恨的那种长腿细腰的‘小妖精’类型,估计石败类和石大嫂都不会介意的……”
电话另一头的罗备苦笑,直到几分钟后,张劲意犹未尽的扯淡完毕,他才终于说得上话:“我说老劲,你真该和石败类一起查查DNA去,没准儿你俩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怎么说出来的话都是一样的?”
“哦?真的?他也是这么说的?”张劲笑眯眯的问。
“嗯!”罗备的口气十分肯定,“他也说宁死不屈来着。唯一不同的是,他让我找你结婚,还说你的皮肤很好!”
“靠,他也宁死不屈?那你还是干脆掐死他,用他的尸体吧!老子就算是死了在沼气池里沤成肥,也不会给你留下一点渣滓让你亵渎的!”张劲继续漫无边际的打屁。
…………又胡扯了一会儿,罗备才终于有机会把已经跑出银河系的话头重新扯回正题上来,“老劲,那天你有时间吧?”
好朋友结婚,张劲自然不会缺席:“我每天都有闲,自然是有时间!”
话筒另一端的罗备重重的吐了一口气,“那太好了,既然你这么有时间,我也就放心了,我这伴郎也拜托你做了吧!”
“伴郎?我说背背哥,你有没有搞错?你找一个离了婚的男人当伴郎,你也不怕不吉利?”张劲连忙拒绝。
当然,张劲所说的‘不吉利’只是一个借口而已,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怕麻烦。要知道,在婚礼中伴郎简直比新郎还累。接新娘、递红包、拎包带烟、敲门递话,跑前跑后的比马仔还马仔。到了酒席上,更是要成为新郎的坚强后盾,代酒、挡酒、敬酒,麻烦得要死,不得安生。
“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