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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7章 换位思考(3 / 6)

罗斯以及埃隆-马斯克。

所以,有“猎鹰1号”在前,马斯克不用花言巧语,不用把ppt打造成科幻大片,不用摧眉折腰,也会有人心甘情愿掏钱给他,因为所有人都会在心里嘀咕:“万一这家伙真成功了呢?”

好吧……

daig(戴姆勒股份公司)也是这么想的。

投资人大会开始前三天,戴姆勒ag与特斯拉达成战略合作,戴姆勒ag以5000万美金投资和相应技术支持获得特斯拉10%的股权,具体合作协议将在2009年5月中下旬签署,合作公报也会于5月发出。

这是一项耐人寻味的战略合作。

半年多前,在马斯克最困顿时,有道集团的5000万美元投资,获得了特斯拉4%的股权。

现在,戴姆勒ag以5000万美金投资和相应技术支持获得特斯拉10%的股权,换言之“技术支持”对等特斯拉6%的股权,约等于7500万美元的价值。

这可能吗?

不可能!

第一,戴姆勒ag不可能拿出核心黑科技给“未来最具威胁的对手”。

第二,戴姆勒ag的新能源汽车研究整体上应该是落后于特斯拉的,就算公开的信息有所保留,也顶多是处于同一水平线,所以很难想象戴姆勒ag手里会有价值7500万美元的新技术。

第三,就算戴姆勒ag手里真有价值7500万美元的技术并且愿意拿出来给特斯拉,马斯克认不认可、会不会要,也是个大问题。要知道对马斯克这种追求完美的技术狂人来说,“拿来的技术”很难能像“自研技术”那样完美地融入特斯拉产品。

另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自研技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即便未来出于某种考量“免费分享”特斯拉的专利技术,从长远看,完整的技术体系和专利链条对企业发展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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