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从澳门便能买到。阿发接过来看了看,又想起合资的事情,不由得翻了翻眼睛,说道:“好吧,我先去买地,可不是要盖房子,而是要建工厂。”
“知道,知道,是纺织厂,服装厂?嗯,先干这个比较稳妥,赚得可能少一点,但赔是不大可能的。虽然我对实业不是太感兴趣,但我支持你。”诺依曼使劲点着头,“来,喝一杯。”
“不喝了。”阿发摆了摆手,摸着下巴想了想,问道:“你刚刚说的是伊萨逊股票?嗯,我也买点吧,一万?”
“可以再多一些。”诺依曼信心十足,将伏特加一饮而尽,又象做贼似的对阿发说道:“我跟谁都没说,你可别再告诉别人了。”
……………
阿发只是千万穿越众中的一员,不是处心积虑要穿的,只是意外的不可思议的,他也只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是对前生罪孽的救赎。
现在,他只是依着这样的本心在活着,并没有考虑什么传奇,什么留名于史。至于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是呼风唤雨的闻人、大亨,还是死于刺杀、殴斗、意外、疾病,他考虑不起,也没法设想。他只有前进,奋斗,拼搏,感悟,能活着的同时,再争取改变着周围的人。
当阿发缺钱少势的时候,他能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去搭救小云子、小琴这样的弱女子;当他钱财充裕时,他觉得能力也在增长,便会将摊子铺大,让更多的人受益,让更多的人免于陷入火坑。
钱只是势力的一个方面,阿发拉上了诺依曼,有金三爷这个还并不算太牢靠的盟友,还有赵黑子——赵奉松,就是那个县上的捕快头。
找忠厚老实的人做帮手固然很好,但非黑即白在那个时代却吃不开。特别是有些事情,老实人没办法,也没那个能耐,而那些身有劣迹的却能让事情简单起来。
当受邀而来的赵黑子在饭店的雅间内见到阿发摘下帽子的时候,着实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