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火拼情况非常严重。
被三名警察送来的病人只是一个路人,却被弹射过来的子弹命中的额头,因为子弹力度减弱,所以并没有完全没入,只留下不到三毫米的子弹屁股在外面。
这个路人既是倒霉蛋又是幸运者,倒霉的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幸运的是神智非常清醒,显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双方争执的重点就在取子弹上。
土著级医生们认为应该由手最稳的外科医生用钳子将子弹夹出来,这样可以避免开颅手术对病人造成的伤害,毕竟开颅手术需要进行麻醉、切割等等一套非常麻烦的过程。
但是移民级医生们却认为这枚子弹是警方的证物,如果用钳子的话,一是很容易损伤到证物,按照美国的法律,这属于犯罪。
二是子弹屁股露在外面的只有两三毫米,一个不小心,不但不能将子弹取出来,还很容易将子弹彻底弄到头部当中,那样的话,很容易伤害到了脑组织,小问题就变成大麻烦了。
因此他们认为,应该进行开颅手术,然后将这一块头盖骨连着其中包裹的子弹一同交给警方。
胖子皱了皱眉头。
说实话,这两种办法都不咋样,前者看起来像是为病人着想,但是却只考虑到了取出子弹,没有考虑到取出子弹的时候,会和头盖骨发生剧烈的摩擦,损害不损害证物对胖子来说根本就无所谓,问题是,会留下金属残留物附着在大脑当中,那就麻烦了。
而后者更不靠谱,子弹口径本就没有多大,要是开颅手术的话,至少要多破坏出三厘米半径的头骨出来,人体的骨头都是有数的,你多取一块看起来没啥,但后果却非常严重。这可不是盖房子,红砖不够用弄块水泥砖也能凑合啊!
想到这里,胖子看向那三名警察,问道:“证物不能损害对吗?”
年长的警察立刻起身回答道:“没错,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