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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借我那把枪吧(5 / 6)

道,原来枪的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

按系统所说,作为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世界,魔法和神术才是这里的主导,并不仅仅是在战争中释放,还有那些被附魔了的刀剑、被祝福了的盔甲。普通的子弹,连一件祝福过的衬衫都打不破,更别说神术的护盾了。神术也可以祝福子弹,但那样消耗太大,所以一般只会去祝福大炮的“子弹”。

补充一句,神术或魔法附魔手枪是没用的,除非你用手枪去敲人。

虽然很多国家在军队中也配备有枪火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补充性的远距离手段使用,不算重视,地位还不如炮兵。

因此,手枪,一般是一些敏捷型的佣兵在使用,另外就是被贵族富商们用作防身。像那天迪克拿的枪,应该就是他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

这是手枪在一般人手里的情况,但是,放到本杰明这里就不一样了。

他有那个从页游里变出来的射击系统,百发百中不是问题。至于威力,附魔什么的,他以后也可以学嘛。因此,射击对于他而言还是非常有用的。

至少,在他的水球可以秒天秒地之前,开枪,仍旧是他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手段。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枪。

他还得找机会弄把枪来。

国家对于枪支的贩卖是明面上禁止,但实际上无所谓的态度。每家贵族都会藏上一两把枪,里瑟家也不例外。本杰明有想过偷家里的枪,但枪不见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番麻烦,所以只能作罢。

他需要的是一把只有自己知道的、可以一直藏在身边的枪。

想来想去,最终,他决定去外城区买枪。

海文莱特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外城区则占据了它四分之三的面积。尽管这里也是教会的大本营,但是这些年,教会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向外扩张上,因此,海文莱特的外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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