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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人民裁决权(2 / 5)

人跟着。他们要求这件事交给张春来裁决。于是一个有万人签字的请求书和带头的一个护林人和一个学生被带到稻香园。

“为什么要杀人?不能制服吗?”张春问:“如果那样,你们是有功。”

护林人很年轻。双月级。学生是单月。

“那个家伙也是月级,不是每个贪官都怕死,他有恃无恐了。”护林人笑了,笑得很开朗。

“你们没有执法权。”

“可是我们有裁决权。当然这不是法院的裁决权,而是我们有分辨是非,纠正错误的权利。我所做的工作就是维护森林物种的平衡与和谐,而如果有人从中获取了不当的利益,我有权处置他们。何况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我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已经*的政府机构,所以我只能用雷霆手段,这样损失最小。这是先生您教给我们的。”

“不错。”张春点头。

“可是你想过杀人偿命,你想过他们家的家人和你的家人没有?”

“他们的家人享受了不应该的享受。获得了不应该的权利,难道不应该让他们回到该有的位置吗?这是他们应该承担的后果。当然我做事,我自己承担后果。两个人都是我杀的。和他无关。”

护林人指了一下学生。

“我同意除掉这两个人,我是主谋。”那个年轻学生眉头皱了一下。

张春笑着问周希哲:“他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还有什么疑问?”

“这方面,我没有疑问。”周希哲肯定地点头。

“政府机构要做的是公正,功是功,过是过。当然不能功过相抵。他说的不错。他们没有执法权,但是有裁决权。一个政府的*。自然由人民来裁决。法律上应该对这方面有所描述。”张春笑道。

“可是这样如何维护政府的威信?”周希哲皱着眉头。

“这个保康县政府还有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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