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的眼睛笑了笑,“没什么,啊,我这么狼狈的模样被你撞见了,真丢人。”
程思远抿嘴笑道,“你更狼狈的样子我都看过,现在算什么?”程思远穿着一件夹克,从内兜里掏出一张手帕时,那场景真的挺好笑的,他拿手指戳了戳我头发,然后用手帕帮我擦头发,动作温柔细腻,特别绅士风度。
然后我有点不好意思了,尴尬地笑了笑,“好多人看着呢,还是我自己来吧。”
程思远淡淡瞄了我一眼,把帕子递给我说,“嗯,好。”
这便是程思远和陆岩的不同,倘若现在这个境况下是陆岩站在我身边,我说我自己擦,他肯定白我一眼,然后霸道地说,“不许动,乖乖站着就好。”霸道得让人心暖,觉得是被宠溺了。而程思远,他绅士温柔,考虑别人的情绪,让人觉得温暖,还有被尊重。
擦完头发我捧着手帕看,灰色格子手帕上沾染了暗红色的液体,印在上面就是黑乎乎的,脏兮兮的,我瞅见格子边缘一排英文字母,嗯,burberry。
我扬着手帕,尴尬地说,“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太邋遢了。”
程思远无所谓地说,“没关系,擦你的头发不算邋遢。”
然后我尴尬了,但我没有脸红,只是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而已,默默地把手帕装进包里。程思远特别会给人台阶下,主动说,“我看你也没吃两口,跟我们一桌,再吃点吧,夜晚时间长,饿着肚子对胃不好。”
我原本想拒绝,早点回去陪陆岩,但想着上次我从楼上摔下来,他奋不顾身来救我,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感谢,便说,“好的。”
程思远高兴地笑了笑,嘴角微微上扬,阳光灿烂的脸啊,其实真的挺帅的。
而我和程思远转身的瞬间,我正好碰上乔辰的目光,她坐在我们角落的位置,灯光昏暗下对我和程思远扬起一抹苦笑,那笑容也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