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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哈伯斯渡口,这是个穷地方,虽然这里有什么兵工厂,而且离华盛顿还不远,好似一个战略要冲,可是那个兵工厂其实是在1815年,也就是第二次独立战争之后建的,为的是防备好像这个第二次独立战争的情况,就是英国佬又打进美国来了。
当时美国是防不住英国佬的,人家的战舰都能冲进来,那于是就想辙呀,便是在如哈伯斯渡口这样的地方建立兵工厂,因为这里算是第二道防线,可以对战争提供一个不错的支援。
可是众所周知,类似那样的战争没有发生,也就是美国本土并没有受到什么攻击,那么这个兵工厂自然也就没什么用。而且啊,这个哈伯斯渡口还是出了名的穷,别看离华盛顿近,可是灯下黑,政策惠及不到,这地方的奴隶主本身就没多少。
再加上,就算是穷,可这里也是弗吉尼亚,弗吉尼亚是美国之根,本身这个‘弗吉尼亚’就是来自于英语‘处、子’这单词的,就是最初开垦之地,那这个地方的人都有荣誉感,自己是最早的美国人呀,而且弗吉尼亚人的特点就是尚武!
非常的尚武,这是全美军校最多的一个州,而且就说美国的国父们也大多是弗吉尼亚人,就比如华盛顿,所以,这样的地方,约翰布朗这回……
“啊!啊!”
约翰布朗的一个手下被愤怒的群众给吞噬了,他是个黑人,名字叫做丹杰弗尔德·纽比,他本来是想解救自己在弗吉尼亚一处种植园里的老婆孩子,可没想到,自己交代在了这里。
“哈哈哈!”
“杀了他!”
愤怒的群众真的好像丧尸,因为李梦杨眼看着帮人把纽比的耳朵给割了下来,接着你一刀我一刀的,将这个黑人给分尸了!
“好可怕!”埃莉诺虽然也是见识了很多,但她真的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