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个窗子可以取下来,可是也说了因为房间的结构,人类是不能从这个窗户逃走的,可是在案发前的几分钟街坊邻居却明明听到有人,这就是第一个难题。”“第二个难题是声音,文中多次提到声音。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都认为那个声音是外国人的声音,总的来说也就是不认识。?”
靠在沙发上面,闭目想了许久,最后劳拉嘴角挂起了微笑,放下《纽约时报》,这个笑容与这个动作都代表了她想到了正确的答案。
“零零散散的线索,我终于猜到了。凶手是一个疯子,所以才会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人,并且会揪下如此多的头发。”
“疯子行动是完全没有准则的,因此是不可能抢钱,并且这样一来那两个疑点也破开了。”劳拉好像是将推理说给自己听一般,自言自语。?
“哥伦比亚大学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将一百个能自己行动的精神病患者与一百个普通人,分别的关在一个单间,并且在此之前分别给他们做了一个体能检测,吃的与喝的设定各种障碍,比如一个人极限跳跃能力只有一点五米,可是将吃的放到一点六米或者是一点七米的地方,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按理是不可能吃到东西的。”
“可是结果只有九个普通人超越自己极限吃到了东西,却有二十一个精神病患者成功,所以因为房屋的建筑想要从窗口离开人类是不行的,可是这个人类应该是狭义的一个定论,涵盖的是普通人。”
“另外街坊所说的听不懂的话语,那是顺理成章了。疯子的胡言乱语谁能听懂。”劳拉给出的答案完完全全合理,无论是证据之上还是情理之上,劳拉叹息的摇了摇头:“杜宾的分析能力这点刻画得非常的好,可是却因为这个案件破坏了杜宾这个侦探的整体水平。”
“这个推理答案有一些牵强了,不过也没办法,看这篇报道说这是临场写的,临场可以写出这个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