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