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至估计是头一回吃这种农家橘子,一下子就被俘虏了,一个接一个的,桌上一盘,很快就没了。
连盼进里屋重新去拿,连大爷在一旁看得乐呵呵的,脸上很是得意,“好吃吧?我挑的。”
埋在谷子里的橘子要专挑那种又大又饱满的,时间才放得长,从埋了以后,他每隔几天便会去谷仓里挑一挑,把差不多成熟了的吃掉,以免熟过头烂了不好吃。
林至一连吃了五个,还有点没满足的意思,连盼又还没出来,他便只好先喝茶。
这个野菊是连大爷自己采了晒干的,菊花不是很大,在书中泡开后呈现出半透明状,花瓣散开,浮浮沉沉,很是好看,用流行的话来说,特别小清新,估计搁茶室里要卖不少的价钱。
“橘子上火,喝这个,败败火。”
连大爷笑呵呵地解释。
林至低头啜了一口茶,果然清香四溢,口齿留香。
说真的,再这么待一阵子,他都想在羊角村盖个房子长期住下去了,真是不要太舒服啊!
说来也怪,好像只要是跟着连盼,就很容易过上这种舒服的生活。
她本人跟羊角村的风格就有点像,慢吞吞的,又惬意,又自在,不管她身处何方,她好像都是这个样子,和浮躁都市生活中人们完全不一样,难怪严总宝贝成这样。
冬日阳光大好,两人一边晒太阳,一边喝茶,时光好像顿时就慢了下来,林至坐在那儿,简直都不想走了。
眼瞅着到了中午饭点,连大爷理所当然地要留饭,林至假意推辞了一番,立刻喜滋滋地答应了。
家里没特意准备什么,都是菜园子里的一点小菜,不过来了客人,连盼便杀了一只鸡。
中午的菜式也很简单,就一个大荤菜,红烧鸡焖土豆,旁的也没了,连大爷也不知道连盼今天要回来,家里确实没什么可招待客人的,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