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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真)燃烧的远征(5 / 5)

在潮流引领上,没人比艾弗森做的更好,不管他的地垄沟发型还是嘻哈范十足的衣装打扮,那是真正引领了一个时代。

在艾弗森之前,nhaI球星虽然有留地垄沟发型的,但都是闪光一现,在他之后,这已经成了黑人球员除了光头之外第二流行的发现。

科比自从成名之后就一直留光头,有人分析,这是因为科比发现他无法在发型上压倒艾弗森,而他是个偏执狂,一心想要在与艾弗森的较量中获胜,开始发现艾弗森的地垄沟发型引领了联盟潮流,他就留了一个标志性十足的爆炸式发型,结果没人鸟他,他一看自己赢不了,索性弄了个光头逃避与艾弗森在这方面的比较。

至于嘻哈范穿着,这点不用多说,一直到现在,去街头看,还是穿着这种打扮的球员最多。对于街球爱好者而言,如果你不穿嘻哈风十足的这种服饰,都不好意思去摸篮球。

在孟菲斯耍了一圈帅,勇士队的球员们信心如何不好说,反正士气到是起来了,他们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一干人比对手帅那么多啊。

勇士球员早早就来到了孟菲斯,然后此后两天,每次他们出现在公众场合,都会引得球迷疯狂尖叫,梅奥在一次接受电视台采访的时候就不忿的说道:“好像我们又回到了奥克兰,这里是孟菲斯吗?那为什么勇士队的家伙们受到的欢呼声比我们还要多?不,这不是我们的主场”

6月B号晚上七点钟,双方进入了无法被梅奥视作主场的联邦速递广场。

也不怪梅奥生气,从现场情形来看,确实是勇士队占优势,因为他们的球迷都统一穿着客场金色球衣,这种球衣颜色亮丽耀眼,加上勇士球迷众多且是围绕在一起观战,那气势,竟然压住了灰熊球迷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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