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混混。
他深知要在京城这一地方混的好,那必须是黑白两道都接触一些,何况他年轻时常流连于这些地方,必然是认识不少三教九流的存在的。
也正是如此,他父亲才会在他大学的时候,把他送出京城,去到南海这座城市,就是抱着让他远离混混的原因。
没想到他也就是在南海的时候老实一点而已,回到京城,那肯定就是原形毕露。
这个光子,就是他结识多年的好朋友。
光子也从当年一个街头小混混,变成了现在有那么一家财务公司的小老板。
当然,这个财务公司,其实马城就是背后的大老板,只是通过光子这类人去把他打理而已。
他这个人,为达目的,从来就是不折手段。既然拼酒比不过叶枫,那么拼人的话,他未必就是自己对手吧?
短短一瞬间,他脑海就浮现了那么多的念头。
他迅速的接起手机,淡淡说道:“光子啊,我正在苏荷酒吧喝酒呢,就在贵宾一号房。今晚有点不胜酒力啊,黄皓都被放倒了。”
他相信光子完全能够听懂他表达的意思。
果然,光子听了之后,立马说道:“我马上带人过去,需要带家伙吗?”
光子这些年承蒙马城的照顾,混的也是风声水起,在他心目中,他就是马城手中的一把枪,当然是指哪就打哪,那绝对不带任何犹豫的。
即使真的出了什么事,凭马城的能力,那绝对不会亏待他自己的。
是的,马城先前对待一个女服务都那么大方了,何况是对那些为他卖命的人。
他深知收买之道,那就是大方,不要把钱当钱!千万不要想着跟他们讲什么情义。对于这些人来说,只有钱给到位了,那才叫做情义。总不能自己吃鱼翅,下面的人吃快餐这样的道理。
这一点,马城做的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