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连连摇头:“不不不,先吃东西,不然我会饿死的,如果死了,伤口处理了也没用,再说伤得不重,还是先民以食为天的好。”
江睿嘴角勾着,问:“想吃什么?”他的声音很温柔,很动听,像春季里淌流在山间的清泉。
向晚还是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能吃的就行。”
“估计这个时间点还开着的只有部分24小时的KFC了。”
向晚点头的时候,江睿身上那款香奈尔的运动魅力香水的味道便扑了过来,很好闻的味道,很适合他,只是他今天有一股很浓的烟味。
长臂穿过她的腿弯,环揽着她的腰,抱起。“为什么不穿鞋子?”
“跟太高,脚底痛,痛得走不动了。”
“那脚磨破了就不痛了?”
“磨的时候没感觉,过后才感觉到痛。”
“傻丫头,那也不能扔了啊,是不是知道今天有人会抱着你走,你便把鞋子扔了?”江睿真想腾只手出来去捏她的脸,狠狠的蹂躏一番。又怕她掉到地上。
“还好碰到你了,不然我今天完蛋了。”向晚的藕臂绕着江睿的脖子,笑了笑,她第一次感觉到和江睿在一起很安心,是那种无比踏实的安心,再不像早上觉得在他面前很丢人,而是再丢人的样子在他的面前也是无所谓的。
他像一个哥哥一样有安稳的怀抱,有宽容的心胸,有令人沉醉的气息。 这种时候,她的身边永远都不可能会出现凌绍阳。
向晚坐进车里,闻到了更浓更刺鼻的烟味,车子启动,江睿把窗户打开,又开了内循环给车子散味道,然后打了电话给宁默,报了向晚的平安。 也许是饿极,反倒吃不了太多东西,而且还全是些什么薯条鸡翅这种东西,向晚喝着牛奶吃着汉堡上的面包片。
没吃几口,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好饱!”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