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非常满意。
于是,人选就这么敲定了。
金允浩也再次将自己的心腹安插到本案中。
李英善离开后,金允浩立即书写报告,准备申请调遣郑宇圣加入此案。
毕竟他只是李英善名义上的上级和二级检察官,无法越权直接调遣互补统属的郑宇圣,因此需要向大检察厅和首尔地检厅递交相关申请。
但是申请报告完成后,他并没有立即递交。
因为此时时机还不成熟,证据和理由都不是那么充分。
但是相比较而言,另外一件事情却可以立即着手。
李英善苦恼如何搜查4处可疑地点,于是金允浩便接过了这个工作。
其实在他眼中,这件事说难也不难,关键要看什么人来处理。
如果没人脉、没想法,那自然是无比困难。
反之,却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例如跟踪组发现韩金星突然去下属鱼粉厂视察的行为很可疑。
那么在无法申请道搜查令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让其他人代劳。
比如,让人举报鱼粉厂涉嫌污染,让环保部和检察官组合联合调查组去实地调查。然后跟环保部调查组和检察官打好招呼,让他们注意特殊情况。
当然想要完成这种操作,需要有不小的人脉支持。
金允浩不敢说人脉资源有多强,但操作这种级别的事情,还是可以的。
因此,这件事对他来讲没有太大难度。
真正让他重视的是,搜查4处可疑地点要同时进行,以便打对方个措手不及,避免恒生波折。
捋清思路后,金允浩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适合的搜查方式,然后联系并拜托熟悉的人帮忙。金允浩也首次动用他在司法系统中的人脉资源。
于是,又有一批人加入到此案的调查中。
很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