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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一章 殴打小学生案件(2 / 6)

他拒绝的倒是干脆,完全不给金允浩任何突破机会。

金允浩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办法。

僵持的沉默中,金允浩看向宋正浩身旁的秃顶老的男人。

老男人名叫宋万福,是宋正浩的父亲,70岁的他却苍老的像80岁。

金允浩询问道:“您能说说他这样做的动机?我想了解真实情况。”

宋万福想了想。随后看了眼身旁的儿子,最后摇了摇头,没说话。

父子俩一个样,看起来都不想谈及作案动机。

金允浩敏锐的察觉到,这里面有古怪。

他没有急于求成,转变话题道:“不想说没关系,那我们谈谈此案经过吧。

本月初,宋正浩抢劫并殴打了惠丰初等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当场抢走受害人52万现金以及一部高档手机,并造成受害人身体遭受多处轻度伤害。

受害人家属报案。要求严惩行凶者,并明确表示不接受私下和解。

宋正浩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宋正浩的父亲,宋万福先生您为何还要来这里闹事?”

宋万福有些激动的辩驳道:“我儿子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儿子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应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闻言,金允浩若有所思的审视眼前这个老男人。

从宋万福条理清晰的辩解中可以看出,他精通法律规定。

因为一般人在辩解时,不会刻意提及‘《刑法》规定’,而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普通词汇替代。

只有那些精通法律的人或者是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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