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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三章 制作‘节目’的想法(二更)(2 / 5)

本人及配偶的财产情况必须申报,高级公务员直系亲属财产也必须申报。

同时设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制定详细的惩戒规定。

上世纪末。韩国国会又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其三大主要制度是公职财产登记制度、礼物申报制度与就业制度。

其中主要一条法案就是高级公务员的财产必须向社会公开。

检察官属于高级公务员,因此,他们本人不得经商,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的财产情况也要申报、登记,并且向外界公开。

如此,金允浩只能让妹妹金允曦出面,作为代表人,并且公司成立后,也要向大检察厅和相关监督机构申报。公开公司的必要财务状况。

如此操作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但是大家都是如此。富人阶级的检察官家中长辈也经商,也是这么做。因此,金允浩如此做法也不算特殊。

所以,在种种限制条件下,他必须慎重考虑。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让敌人抓到把柄。

“今年12月份我会筹足资金,以我妹妹的名义将这部分股票买过来。”金允浩说道。

“你妹妹?你还有妹妹?快介绍给我认识认识,我就喜欢妹妹!”朴一天搓着大腿,兴奋的叫道,完全忽略了重点内容。

金允浩冷笑了一声:“介绍给你认识?羊入虎口么?敢打我妹妹的主意,我先把你大腿毛都拔光。”

注意到金允浩凌厉的眼神,朴一天心里一哆嗦,紧忙用浴袍将裸露在外的带毛大腿遮盖住。

“呵呵,开玩笑,开玩笑的。”朴一天打着哈哈道。

可是看到朴一天眼中躲闪的眼神,金允浩就知道这家伙没死心。

“按理说你大学毕业了,更是大财团的太子,你家里人就由着你这么散漫下去?”

如果是一般人,这些话金允浩不会说。

可是几次接触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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