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分钟后,兰仲文站在小吃摊前无奈地看着我,“萧九九,你确定你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吃东西的?”
我往嘴里塞了块臭豆腐,他嫌弃地看着我,我嘿嘿大笑,差点呛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尝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说完一头扎进小吃街里,什么冰糖葫芦,马来糕,白糖糕,羊肉串,鱿鱼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着一份臭豆腐,右手拿着一条老北京卷,这尝尝,那尝尝,吃得不亦乐乎,拿不下了,把新买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进兰仲文手里,“帮我拿一下,我买了好多,你想吃什么自己拿。”
兰仲文蹙眉,“你少吃这些油炸的东西,很不卫生的。”
“知道啦。”我随口答应,点头如捣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满足地发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买几串。”
没走出两步,后领口被兰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刚答应我不吃的。”
“这不是油炸的啊,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