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尖子班,班主任就把我安排在兰仲文旁边的位置上,班主任的教学方法就是劣配优,成绩最差的人,当然要和成绩最好的人坐在一起。
兰仲文是学校的名人,是女生课间谈笑风生的热门话题。女孩的思想总是比男孩早熟。在这一年,我懂得了暗恋一个人滋味。
一个人的脾性,跟生长的环境和教育密不可分。那么我想,每个人喜欢什么类型,也都跟环境有一定的因素。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者说,是第一个获得我好感的人,兰仲文,年级的第一尖子生,字写得漂亮,参加过本市书法大赛,获得银奖。
也因为长得好看,任职学校的仪式领队,校庆主持,广站主持。凡是庆典,大赛,广播操,升旗仪式,均能看到他站在高台上英姿飒爽的身影,明眸皓齿,白白净净,有一种富贵少爷的味道。
记得他嘴唇殷红,透出抹莹润的流光,眼珠无暇,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澈湛然。
真真是应了桃花夭夭,灼灼其华那句话。
我很清楚他的事迹,但是我更知道,物以类聚,优生不会喜欢和劣生做朋友,因为我很快就见识到优生的手段。
一下课,数学课代表辛璇和语文课代表戴雪就围到我们的桌子对我嘘寒问暖,开学已经几天,我却迟迟才调到这个班级,她们以为是我转校生,是别的学校的尖子生,怕我跟不上进度,才调我跟兰仲文同桌。
“你叫什么名字啊?”戴雪看了眼旁边的兰仲文,他安静地看着书,心无旁骛。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没那么明目张胆,甚至连开口和对方打个招呼都不敢,别扭青涩却美好。
我不知道她们抱何目的,还以为我怎么那么有人气,刚到新班级就认识了新朋友,笑着对她们说,“我叫萧九九。”
戴雪和辛璇都长得特别招眼,才14岁已经懂得怎么挑朋友,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