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无回。
小丑依然进行着自己各项社会活动,偶尔演讲,为即将到来的竞选做准备。
至于利爪?
什么利爪?
他们好像压根没有出现在小丑的生活。
“到底怎么回事?”
“没理由的!利爪是最强的刺客!怎么会连小丑都解决不了?”
猫头鹰法庭很愤怒!
他们的利爪呢!
足足十五个利爪,放在那里那么多人,连蝙蝠侠都能打死,一下子派出去,怎么全都消失了?
连个基本回应都没有。
无论猫头鹰法庭如何愤怒,惊讶,他们的“斩首计划”都已经失去了作用。
这个时候,猫头鹰法庭赫然发现,已经没有了对付小丑的办法。
原本引以为傲,觉得连蝙蝠侠都能够吊打的实力、势力,在小丑面前是那么得不堪一击。
所以恶人自有恶人磨,便是如此。
觉得蝙蝠侠好欺负,是因为超级英雄局限性。
搁在小丑身,局限性没有那么大了。
这还是白夜想要多些乐趣的情况下,如果白夜直指“酒神因子”的话,估计猫头鹰法庭所有人都会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而不是跟现在一样,还能够一边捶桌子一边大骂——
这不可能!
该死的小丑!之类的话。
阻止是阻止不了了,打又打不过,猫头鹰法庭思考良久。
眼前似乎只剩下了一条路。
是跟小丑接触,看看这个疯子到底在想些什么,说不定,事情还有所转机。
毕竟那是小丑。
小丑在竞选市长,维护哥谭治安,哪怕到了今天,很多人心还是觉得荒谬。
猫头鹰法庭可不会排除小丑在酝酿一场惊天大阴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