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白夜来到了他的目的地。
哥谭市的混乱之地。
其在哥谭的地位,相当于地狱厨房之于漫威世界的纽约。
这是一个连全副武装的警员都不愿意踏足的地方,无论是以前的哥谭还是现在的哥谭。
哪怕是白天,哪怕是罗宾的车子闯进了这片区域,依然有不少人围了过来。
有些人还知道遮掩,将枪械或者武器放在背后。
有些人则是大大咧咧地端着枪。
差直接给罗宾的车子来一梭子弹了。
尽管他们倒是清楚这样没有作用——这车子拿rpg都轰不开。
不过,他们是想要这么干,来宣誓自己对这片区域的统治权。
好像野狗的低吼。
但如果换做蝙蝠车来到这里。
这群人可不会如此挑衅地围过来。
野狗会挑衅人,却不会故意激怒狮子。
蝙蝠侠有一百种方法打断他们身的骨头,然后把他们倒吊在高楼。
罗宾不是蝙蝠侠。
那该死的毛孩子可没有本事让他们退却。
蝙蝠侠屹立不倒,但罗宾换过好几个,他们至少知道,现在的罗宾是一个“毛孩子”。
跟蝙蝠侠起来,还差的太远。
如果是已经离开的第一任罗宾,倒是可以让这群人忌惮几分。
“小鬼,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一个彪形大汉朝着几乎都要踩不算高的车子了。
“哦,是吗?”
只是,回答的声音,让那个大汉瞬间变化了脸色,抬起的脚直接踩空,身子以一个滑稽的姿态摔在地。
脸痛苦无——他闪到了自己的腰。
车门完全打开,小丑·白夜走了出来。
依然是标志性的紫色西装,不过头发“染”成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