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蠢货,我们不走是因为只有在哥谭市,这些东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难卖出去。”
“我总觉得那个店有点问题。”斯莫利特夫人说道。
她算是这一家子的情报员,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选定的“抢劫对象”。
原因不用说,那家店出售的东西着实太珍贵了一点,而且也一个傻乎乎的店员。
不抢它抢谁?
把事情一说之后,三个儿子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腔“热血”之下,事情也做了出来,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妇总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
他们打听过,这家店刚刚开业没有多久,卖的又是各种好东西。
为什么哥谭市的其他人没有对这家店下手?
是因为来不及,还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
内心的疑惑,让更加老练斯莫利特夫妇觉得,还是早点把东西出手,过挥金如土的日子,这个选择更加安全一点。
当然,他们的提议被三个儿子所否决。
作为年轻人,三个儿子显然想要在哥谭市闯出一份“伟大”的事业。
“能有什么问题?只是一件卖点好东西的便利店罢了,又不是韦恩集团。”大斯莫利特对于母亲的话不屑一顾。
“好了,别说了,先出手一部分回个本。万一有什么情况,我们离开。”老斯莫利特一锤定音。
夜色渐渐深沉。
进入到黑夜的哥谭市,夜色之下的黑暗也显露了出来。
三个儿子的其两个,带了一部分的商品,离开了躲藏的地方,他们要在今晚出手一部分。
无论是作为逃跑资金还是启动资金,他们都需要一笔钱。
很快,两人找到了销赃贩子,展示了自己的商品,准备进行交易。
只是,对方的态度却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