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明艳的光芒,他亲自给她倒茶,动作娴熟,显然学过茶道。
“食色性也,客人们喜欢看我,还有不少姑娘家偷偷来看我每天都来醉仙楼喝茶吃点心的呢……不过,这有什么用?郡主还不是觉得我跟明遥比,就是比他逊色么?”
“你都离开小倌倌这么久了,还是改不掉处处挤兑明遥的习惯?”她眯了眯黑眸。
“您未免也太偏心了,处处袒护明遥。”夜清歌嘟囔一声,俊脸上那副我见犹怜的楚楚可人模样,竟比女子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端起一只青瓷描金瓷杯,凑到自己鼻尖,夜清歌伺候人的功夫显然不弱,泡出来的茶水香味浓郁,还带着一丝清甜。她垂着长睫,嘴角微微翘起。
“夜清歌,你在小倌倌里需要出风头,需要争宠,这是你的生存手段。不过到了我的醉仙楼,你已经是最受瞩目的大掌柜,平日里跟明遥也见不着面,就别紧咬不放了。我看你脸上的伤疤好的差不多了,不如想想怎么怎么过好从良后的新生活。”
这一番话,犹如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洒落在夜清歌枯寂的内心中,虽然他总是笑脸迎人,但是在年少时候就被自己的亲叔叔婶婶卖到小倌倌,无从选择地学习那些迷惑人伺候人的手段,只知道逢场作戏,从来没人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关心他提点他。
他的笑容变得僵硬,柔润的嗓音压得很低,好似如鲠在喉。“一开始,我的确是因为虚荣而想赢得郡主的注意,经过这么多事后,我很庆幸自己能遇到的人是郡主,否则,或许我一辈子都在小倌倌里熬着。”
“那么多小姑娘来瞧你,怪不得这半年醉仙楼的盈利这么漂亮,我问你,在她们里头,你就没看上个顺眼的?”她笑着打趣,夹了块核桃糕,慢慢咀嚼。
夜清歌的脸瞬间被刷白,他呆愣了半天,没了往日八面玲珑的精明相,好似被人刺中要害,眼神透着一抹难以言说的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