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冲锋枪不但拥有着惊人的射速,而且威力不弱,缺点是它的射程让人遗憾。但是它最大的优点弥补了这一点,那就是大容量弹匣的特殊配备,能够在五秒钟之内把一百发子弹全部宣泄到对手的身上。
人们都把目光投向了枪声的来源之处,只见在墙壁上最高的悬挑台上,一个谢顶的白种男人正手里抱着爆裂狮牙冲锋枪,以一切尽在掌握的傲然俯视着脚下无数人。
那谢顶的白种男人大概四十岁左右,从额头一直到后脑勺都是光秃秃的寸毛不生,在他的左侧额角上纹着一排上一纪元古英文字母“SONOFBITCH”,看起来十分醒目。
“是和尚哥!”
“这可是瑞星市最大的黑帮白熊帮罩着的场子,那敢在这儿捣乱的傻鸟死定了!”
人们认出了那谢顶男人是白熊帮的大哥和尚,幸灾乐祸的议论着。和尚是绰号,源自于少年就谢顶的特征。
“枪不会杀人,是人在杀人。”和尚把手里的冲锋枪枪口扬起来,大大咧咧的扛在肩头,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牢牢的盯着唐绝:“你说对吗?”
和尚做大哥已经十年了,跟他同一个时代的大哥大多都已经做了亡魂,只有他还活着。究其原因,他认为就是因为自己不怕死。
在黑三角这种地方,你越是怕死,就死的越快!
这是和尚自己总结出来的名言警句,所以他也一直忠实的履行着这句话。每一次砍杀,他都会冲在最前面,杀死最多的人,也换来了更多的人对他的畏惧,运气的是他确实活着,而且很滋润。
只是今天这件事实在是让他很不愉快,先是一名拳手竟然敢拒绝颁奖,而且跳下擂台冲撞了客人,最后竟然还演变到敢杀死两名打手。
更丢人的是,竟然足足出动了五十名以上的打手,都奈何不了那区区四个杂皮!这让和尚恼羞成怒了,他抄起自己的爱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