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摆脱了古典边锋的习惯,而是结合了现代边锋的踢法,刚才那个进球就很典型。
比赛还剩下不到15分钟,曼联开始反扑,但他们掌控不了球权,米尔沃尔稳稳地控制住节奏,奥德里奇让球队收缩回来,如果曼联敢大举压上,米尔沃尔前面的三叉戟可都速度不慢,打反击还不是砍瓜切菜般轻而易举。
奥德里奇坐了回去,简森突然扭头朝他问道:“我刚才在想,如果把吉格斯拿来我们这里,能不能把他改造成格伦夏尔那样的边锋。”
奥德里奇想了想后摇头道:“不知道,两人位置不一样。一个边前卫,一个是边锋,吉格斯是助攻大于进球,我对格伦夏尔的要求是进球大于助攻,没尝试过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如果吉格斯能有上赛季奥维马斯在阿森纳的进球数,也许曼联会变得非常恐怖。”
“我不这么看,那样吉格斯的助攻数就下降了,并不代表曼联的进球数就会增加更多。”
简森思索片刻后也摇头一叹,这种问题只能想,而没有事实却无法下结论。
上赛季,阿森纳夺冠的功臣之一就是小飞侠奥维马斯,他在32场联赛进了12个球,吉格斯虽然突破犀利,却在位置和作用上并不是边锋,而是左中场或者左边前卫,每个赛季的联赛进球数很稳定,7个左右,但更多的是助攻数,尽管也是有千里走单骑的演出,可那并不是常见破门方式。
他是那种典型的团队型球员,用自己的特点来帮助球队获取胜利。
奥德里奇虽然没有彻底放弃边前卫的战术打法,但已经用的不多,偶尔会让范德梅德,达夫去打一打这种角色,他更喜欢用边锋,对边锋能力要求也更高,就是需要在局面僵持的情况下,边锋有能力靠个人能力打破僵局或者改变局面。
今天的小罗和格伦夏尔,都发挥出了这样的特点,小罗是通过个人能力吸引对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