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起,伴随着他的便是没日没夜的残酷训练,进了安家训诫堂,一切都是用实力说话,只有不断强大,不断厮杀,最后成为同一批受训者里的最强才能熬出头。
他能跟在安隽煌身边,成为心腹,足以可见这个男人身手强悍。
他是安隽煌手里的一把刀,杀人取命,所向披靡。好刀配英雄,或许这也是溟钊心甘情愿追随的原因。
多年拼杀,血雨腥风之中活到今时今日,男人早已练就一颗冷硬如石的心。
可是樱紫落不同。她虽是死神联盟的人,从小接受系统的杀手训练,但她有个当首领的父亲。十岁之前,在樱爵寺强大的羽翼庇护下,她活得自由随心,是被人捧在手心的大小姐;樱爵寺死后,她虽然惨遭追杀,却得到了罗斯柴尔德家护佑,之后又遇见了宠爱她的夜辜星。
所以,樱紫落十八岁的生命里即使遭遇变故,但却没有栽过大跟头,就像阳台上的小花,比温室里的玫瑰顽强,却不能同经历过日晒雨淋的大树相提并论。
于溟钊来说,樱紫落太弱,太娇,太麻烦。
“你不觉得,作为肇事者,你应该把我送到诊疗室吗?”
“你伤的是脑,不是脚。”
言下之意,你自己能走。
“关键不是我能不能走,而是你的态度有很大问题!”
“我已经道了歉。”
“可我还在流血。”意思是说,道歉不管用,要用实际行动证明。
“你这个女人,究竟想做什么?!”溟钊觉得自己的耐心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殆尽。
“陪我去拿药。”
溟钊黄牛似的喘了两口粗气,按捺住胸口喷薄而出的怒意,伸手去扯女人的胳膊。
樱紫落岿然不动,却伸了两只手出来。
溟钊一愣,“你还想做什么?”
“抱我去诊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