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摇头,一双幽黑的瞳眸似真似幻,在她转身离开之际,凌雪听见她说——
“好自为之。”
一番试探下来,夜辜星很满意凌雪的表现,心底的猜测也隐约成形。
没错,昨晚让本尊中招的罪魁祸首就是凌雪!一杯下了烈性春药的红酒让真正的夜辜星丢了性命,机缘巧合下却让叶紫的魂魄得以借尸还魂。
不过,凌雪这样做的目的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如果说,单单为了嫉妒,她没必要冒险,夜辜星对她来说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比如衬托她的高贵大方,再比如为她奢侈的花销买单。
要知道,两人满了十八岁后,孤儿院就不再供养她们。夜辜星的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课余时间拼命打工赚的,凌雪就没那么勤快了,很多时候都是靠夜辜星负担。
常常是夜辜星省吃俭用,而凌雪则是大手大脚,一件衣服就可能花掉辜星半个月的生活费。
对此,夜辜星一句怨言也没有,任凭凌雪理所当然地予取予求。
叶紫嗤笑,都说“救急不救穷”,夜辜星活该养了个白眼儿狼,最后还把自己的命都搭了进去。
转念一想,曾经的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如若当初她稍有防备也不至于让林烨一枪就……
说到底,她终归是小看了人性的自私面,错估了人性的贪婪。
曾经,她以为,都是在为国家卖命,虽说第七行动队的队员比不上夜组的人跟她亲近,但她也是真心交付了信任,可最后却是那些人背地里给了她无情一刀。
既然她命不该绝,重获新生,自私一回又有何不可?
这一世,她只想为自己而活,要活得潇洒恣肆,活得随心所欲,抛弃掉那些冠冕堂皇的责任,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能成为她的束缚。
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渴望权力——生杀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