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别人怎么看,那不重要。
他盯了那个生产队队长几天,那人膀大腰圆的,他还不一定是对手,他在路边藏了一星期,机会得等,杀完这个人,就回林家庄,尽孝吧?林语堂这么想道。
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他等到了,那个人喝醉了,哼着小调叫着张寡妇的屁股白又白的在路边儿走着。
月黑风高,这他娘的刚好是杀人夜啊!
他没刀,就有一个削尖的木棍儿,但是他认为自己能成,他杀过猪,剖过野兔,心脏在哪他知道,刺过去,兴许那姑娘在那边儿,就闭上眼了吧?
他冲了过去,却被打倒在地。
自己果真不是一个职业杀手,盯梢时候都被别人发现了,这是给自己设了一个套让自己钻呢,棍棒不要钱一样的打在他的身上,可是他不觉得疼。
他只是想,老子要是这么死了,没帮她报的了仇,我不来,以后谁来?
他没死,他看到了她,跟死的时候一样,舌头伸着,眼睛凸着,那几个人吓死了,他笑了,那姑娘要走,林语堂就想,她都变成这样了,总不会嫌弃我了吧?
他拿出了那盒水粉,上面上海旗袍女郎的商标都花了,被汗水给冲的。
她笑了。
嘿,笑了就好。
他没死成,那几个人死了,她却成了厉鬼伤人,有人要请法师来对付她,都到这儿了,自己再保护她一次?她都对我笑了呢,对我一个人笑的。
他也怕,但是怕,也要做。
自己还是懦弱了,当时要是勇敢点,先追上,带回林家庄,哪里会有这么多事儿?姑娘的死,都怪自己,林语堂这么想道。
那一晚,他见到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他把她给收了,装进了个水晶球里,那老头不是坏人,把水晶球给了他,里面有一个她的影子。
真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