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虏。
这自然也是朱常渊的意思,目的就是吸引城中的百姓到十义冢观礼,同时增加他们这支军队的知名度。
他朱常渊可不是那种干了好事不留名的人,恰恰相反。他还要天下人皆知他的能耐,让人们看清楚他的才华,同时也让那些敌人闻风丧胆。
“朱常渊的军队,不错,为首的那个家伙我见过,就是他们的人,不过,这朱常渊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军队了?难道是他从别的地方运过来的?”
“就是,他辽东的军队不是全部阵亡了么?”
“管他呢,我们跟着过去看看吧。”有人指了指。见破虏突然举起一张白色的大旗,上面写着“报仇雪恨,鸡犬不留!”八个大字。
“哎呦。我的天呐,这是要去讨伐孙猴子呢!就这些人么?”
“不知道,走走走,快去跟着看看。”
“走。”
“走。”
“走。”
与此同时,暗处几个张献忠的密探悄悄的离开街道,跑到一个隐蔽之处,写了一条密报,然后绑在了一只白色信鸽的腿上,放飞过去。
半个时辰以后。远在谷城的张献忠就收到信息,大致看了一眼。说道:“报仇雪恨,鸡犬不留?怕是有些难吧?”
孙可望恭立在侧。说道:“他难道真的就带着二百人去攻打房县?”
“凭他二百人?那不是去攻打房县,而是去送死。”冷哼一声,有些得意的说道:“还是太年轻,自以为打过几次胜仗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我估摸着这次他说不准是风声大雨点小,我们还得给他加把劲推上去。”
“这样,可望,我记得襄阳城的暗府中还有一套盔甲,你知道吧?”张献忠看着孙可望,思索了一下,问道。
“孩儿不知。”
“恩,你不知道并不奇怪。唉,说起来还是前年的时候,曹文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