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个行动来表明他们的立场和决心,就像古时候的那些梁山好汉用人头作“投名状”一样,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那些人充当的就是一个“投名状”的作用。
没有一起砍过人挨过刀,又怎么叫别人相信你呢?
还有一个原因,那些留守在老巢里的人根本没有见识过龙烈血这个男人的可怕,要是把他们放了。那会留下外患,要是把他们留着,那些人就是内忧。他们跟自己这些从修罗地狱里打了一个滚回来的人终究是两种心态,两种想法,虽然大家只分开了几个小时,但却很难再站到一起了。
因此,那些人只有死了。
乘着夜色漆黑,在最好的双层铅丝袋里放几块沉江的大石头,再把那些个剥光毁容的尸体放进去,袋口用铁丝拧紧。然后往龙盘江里一丢。那些尸体就算处理完了。不在江底的淤泥里泡个十年八年的,鬼都发现不了,而真要有一天被人发现了。那一般遇到这种连苦主都找不到的无头公案,警察局也没有人会用大力气去查。
龙盘江里每隔几个月就能捞起那么一两具泡得面目全非的死尸,谋财害命也好,仇杀情杀也罢,从旧社会就是这个样子,也不见破得了几个案。尸体往火化厂一拉,那些只写了寥寥几字,带着几张恶心照片的卷宗往警察局档案柜里一放,摆个四十年发了霉也不会有人去看一下――担心个屁!
看着荡起一圈涟漪,冒了两个泡就沉到江底的铅丝袋。严昌没有害怕,他有的,只是一点淡淡的伤感。
唉!下辈子找个有钱人家投胎去吧。
一个晚上做了两次毁尸灭迹的勾当,每次还都是一堆一堆的,这也算得上是自己这一辈子的头一次吧。
在确定周围没人跟踪的时候,一伙人绕了两个圈才重新回到了西联娱乐公司这个血镰帮以前的老巢。
严昌又重新见到了龙烈血。
看到他回来了,龙烈血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