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了其他人,单枪匹马追了上来。
“这是要跟我决一生死吗?”
邓肯果断停下,回身拉弓,利箭破空,射向了敌人的脑袋。
嗡。
在箭矢掠空的瞬间,那血斧-尼德隆举起盾牌,护住了头部要害,箭矢直接钉在了木盾上。
又是一个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的家伙。
他奔跑的速度比邓肯更快,要不是邓肯警觉提前撤退,说不定会落入重重包围中。以邓肯目前的身体素质,还没办法完全像刺客信条那样潜入,他的潜入方式是干掉一切的目击者。
人杀完了,就没有人发现他潜入了。
“这是什么?大狂暴吗?”
邓肯上一次遇到类似的敌人,还是蛮族溃兵的首领,那人硬生生顶着他六七支箭冲到了面前,被他一斧头劈开了脑门。
“不好对付!”
在城镇大门的方向,已经有一队骑兵冲了出来,大约有两百多人的蛮族部队正在集结,他们提前有所准备,高举火把追了上来。
血斧-尼德隆死死地咬在邓肯的身后。
两个人的距离也就七八十米,邓肯奔跑的速度很快,这个家伙跑起来更快,好像有着无穷无尽地体力一般。
这肯定是蛮族最顶尖的狂战士了。
邓肯回身再度一箭射出,箭矢射中了敌人的腹部,可对方连哼都没哼一下,居然反手掏出来了另外一把手斧。这是提前有准备了,法兰人才喜欢用飞斧,撒克逊人并不擅长投掷飞斧。
破空声中。
邓肯猛地翻滚,飞斧落在了他之前的位置,直接钉入了泥土。
“力气好大!”
邓肯的法兰飞斧也就三四十米的有效射程,敌人居然能投掷出五六十米,还有这么强的杀伤力。
“这家伙双手斧当单手斧用,不能硬拼!”